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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熱門:南通城管拎摔擺攤老人被拘15日 具體情況如何

2023-02-14 15:16:00來源:互聯網  


(資料圖)

9月15日,江蘇南通城管協管員將老人拎起來并摔在地面的視頻,引發網友關注。目前,涉事的城管協管員吳某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及罰款的處罰。

9月16日,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9月15日6時10分許,該局小海派出所接110指令:報警人稱其母親在賣農產品時被城管打了。

接警后,該局迅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現已查明:違法行為人吳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協管員)在管理流動攤販的過程中,對被侵害人張某(女)實施了故意損毀財物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該局決定對吳某的上述違法行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一千元的處罰。

老人被城管協管員拎起來摔倒一事引發網友強烈關注。有網友評論稱,不管是不是影響市容,這么對待老人都不應該啊。還有網友表示,在街上看到老年人賣東西,會想到家里的外公外婆,所以都會買點,這樣瘦弱的老人,根本經不起這樣的摔打。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表示,吳某的行為惡劣,對年長者實施這樣的暴力行為,不僅違反社會公德,而且涉嫌違法。

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對吳某的處罰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陳亮律師分析稱,從監控畫面可以看出,吳某存在故意拋摔他人的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的適用治安管理行政處罰,但如果經鑒定受害人構成輕傷或重傷,則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陳亮律師指出,吳某的行為屬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侵犯公民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情形,屬于我國《國家賠償法》調整的范圍,受害人可要求行政賠償。依據《國家賠償法》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張某有向執法人員所在單位提起行政賠償的權利,單位賠償后可以向吳某經濟追責并另外予以行政、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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