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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稱南京禮拜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剝種籽葵(烘炒類炒貨),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企業生產上述產品10.5公斤,共計10.5公斤,貨值200元;已銷售4.5公斤,共計4.5公斤;庫存(未銷售)6公斤,共計6公斤;封存6公斤,共計6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生產過程控制不嚴造成。江寧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決定如下:沒收違法所得24元;罰款50000元。
2、南京人覺非常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淘寶網)銷售的標稱睢縣頤生堂酒業有限公司委托商丘天潤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格咆哮者水蜜桃利口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經查,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120瓶,共計84公斤,貨值3129元;已銷售105瓶,共計73.5公斤;下架(破損)15瓶,共計10.5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生產環節造成。六合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做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1554元;罰款1564.5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