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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熱聞】我省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范圍擴大

云嶺先鋒 | 2022-09-13 21:03:28


(資料圖)

9月13日,“云南這十年”系列新聞發布會社會保障專場發布會在昆明海埂會堂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我省醫療救助對象范圍有所擴大,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由農村拓展至城市,由居民拓展至職工,進一步健全完善醫療救助制度。

發布會現場 趙嘉 攝

會上,云南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高志學介紹,今年,印發了《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云政辦發〔2022〕40號),進一步完善了醫療救助制度,并從2022年7月1日起實施。

文件實施后,擴大了救助范圍,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由農村拓展至城市,由居民拓展至職工,進一步健全完善醫療救助制度,統一醫療救助支付范圍,統一醫療救助起付標準,統一醫療救助支付比例,規范醫療救助支付限額。充分體現醫保三重制度托底保障功能,強化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有效銜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合理降低醫療成本,支持商業健康保險重點解決基本醫保報銷范圍外的醫療負擔等舉措,進一步織密醫療保障“安全網”,有效防止因病規模性返貧致貧。

按照《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我省醫療救助對象范圍根據困難程度分為四類,并給予相應的醫療救助待遇:

第一類是特困人員;第二類是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即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第三類是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深度困難職工;第四類是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即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相對困難職工、縣級以上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上述四類對象中的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深度困難職工和相對困難職工,是此次健全醫療救助制度中,新納入醫療救助范圍的對象,也實現了困難人群的全覆蓋。除上述四類人員外的普通參保群眾,如果醫療費用經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仍有困難的,也可以向戶籍所在地醫保部門提出醫療救助申請,經醫保部門會同民政、工會等部門共同認定存在致貧風險的,也會給予相應的醫療救助,有效防止出現因病致貧返貧問題。

云嶺先鋒全媒體記者 郝亞鑫

來源:云嶺先鋒編輯: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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