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秦小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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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東莞市印發實施的《深入推進綠美東莞生態建設實施方案》提出,要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開展林分優化提升。27日,記者從東莞市林業局獲悉,《東莞市林業局造林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正在對外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了造林項目的任務、管理、設計和施工等方面的內容,并提出造林樹種選擇應當參照《廣東省主要鄉土樹種名錄》,以優良鄉土樹種為主,珍貴樹種種植比例不低于30%。
四種方式造林,采用“一包四年”
所謂的“造林”是指,在無林地、疏林地、跡地或林冠下通過人工或天然方式營建森林的過程。包括無林地造林、跡地更新、退化林修復(補植套種、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等。主要由市林業局負責做好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等工作,各鎮街(園區)林業主管部門、國有林場負責具體實施,各有關方面應提前做好項目申報、審核、入庫等,將造林項目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確保項目條件成熟、可以實施。
造林項目主要包括全面優化、間伐提升、補植套種、封山育林四種方式,除封山育林項目要求當年完成外,其余項目均采用一包四年的方式實施。造林項目應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造林項目必須進行作業設計,作業設計由建設單位組織編制; 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合同內容必須明確造林地點、面積、樹種、混交比例、作業方式、完成時間、質量標準、驗收程序、雙方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及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造林項目的資金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和合同約定執行。“先造后補”和“以工代賑”項目的資金支付,按其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珍貴樹種種植比例不低于30%
意見稿強調,造林樹種選擇應當參照《廣東省主要鄉土樹種名錄》,以優良鄉土樹種為主,珍貴樹種種植比例不低于30%。公益林造林應當營造3個以上樹種的混交林,依據樹種生物學特性和立地條件選擇適宜的混交方式。商品林造林單個樹種純林面積不得超過100公頃,與純林相鄰的小班必須使用不同樹種或營造混交林。
意見稿明確了造林項目作業設計、施工管理方面的細則。比方說,涉及中央、省、市財政資金投入(補助)的造林項目,作業設計由市林業局審批;開工前,建設單位應主持召開技術交底會;施工所用的工程材料須滿足設計要求;施工作業應充分保護原生植被、野生動物棲息地、珍稀植物等,避免破壞自然生態環境,造林施工應當做好安全管理,等等。相比常規工程項目,造林項目要堅持造撫并重,全面加強新造林撫育管護,新造林要三年撫育6次,每年撫育2次。每年第一次撫育應在春季完成,第二次撫育應在秋季前完成。造林完成后,可根據立地條件及實際情況,適當增加1-2次撫育任務。新造林撫育包括擴穴培土、割灌除草、施肥、補植、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撫育管護作業。
意見稿最后還明確了造林項目驗收指標等內容。比方說,只有符合種苗質量合格率達95%(含)以上,造林成活率達85%(含)以上,混交林小班造林樹種中任一樹種造林株數占總株數比例低于50%(不含)等條件時,才視為當年造林合格。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 | 張德鋼
校對 | 劉博宇